組別/單位: 政府新聞處
薪酬: 英文撰稿主任 – 月薪港幣101,775 元 助理編輯(英文) – 月薪港幣82,330元
英文撰稿主任
英文撰稿主任需執行以下的職務 –
(1) 為高級官員撰寫演辭及發言要點;
(2) 撰寫新聞稿、專題廣告、文章、評論文章、致編輯的信及社交媒體帖文;
(3) 為大型宣傳項目及活動製作內容(包括文章及訪問影片);
(4) 撰寫宣傳品文案;
(5) 進行編輯工作,例如通訊刊物、便覽、資料摘要及由媒體合作夥伴製作的內容;以及
(6) 其他英文寫作及編輯職務(例如編採及多媒體內容製作、網上平台內容質素管控(包括資料搜集及撰稿),以及員工培訓)。
助理編輯(英文)
助理編輯(英文)需執行以下的職務 –
(1) 審核政府新聞網(news.gov.hk)及其相關社交媒體平台的英文內容,以確保英語水平達至高標準;
(2) 於主要記者會/簡報會中記錄重點,以撰寫新聞報道及製作新聞影片;
(3) 進行訪問,包括政府官員及有時為外籍受訪者,以製作專題報道/影片;
(4) 編輯配音稿及為政府新聞網(news.gov.hk)的新聞及專題影片進行旁述;
(5) 執行其他由政府新聞網(news.gov.hk)指派的編採工作,例如構思報道題材及製作圖片集;
(6) 為其他員工提供在職培訓;以及
(7) 其他英文寫作及編輯職務(例如撰寫新聞稿、演辭、逐字紀錄及刊物)。
政府新聞處現正聯合招聘,職位包括:(i) 英文撰稿主任,以及 (ii) 助理編輯(英文)。申請人可申請其中一個或兩個職位。合資格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由政府新聞處在香港舉辦的聯合招聘筆試,以評核其英語寫作及編輯能力。只有通過筆試的申請人,方會獲進一步考慮。獲選的申請人將獲邀參加相關職位的個人面試。
英文撰稿主任
申請人必須 –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以主修新聞學、媒體/傳播研究、文化研究、人文學科、語言或相關科目為佳;
(2) 具備最少10年相關英文寫作的工作經驗[註],尤其是撰寫評論文章、演辭及社交媒體帖文;
(3) 具有良好的編輯及溝通技巧;
(4) 熟悉本地及香港以外地區的時事新聞;
(5) 願意不定時工作,並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及
(6) 通曉電腦運用,特別是英文文書處理。
助理編輯(英文)
申請人必須 –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以主修新聞學、媒體/傳播研究、電影/電視研究、文化研究、人文學科、語言或相關科目為佳;
(2) 具備最少8年相關工作經驗[註],須為新聞工作(英文媒體)或同等經驗,具新聞採訪/廣播及網上發布/社交媒體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3) 操流利英語及精於英文新聞寫作,並具有良好審校和溝通技巧;
(4) 熟悉新聞影片製作,包括採訪、撰稿及配音工作;
(5) 願意不定時工作,並能在緊迫時限內完成工作;及
(6) 通曉電腦運用,特別是英文文書處理。
(a) 相關工作經驗須為全職工作經驗;兼職、實習生、自由工作者或義務工作經驗將不會被計算在內。
(b) 相關工作經驗須以申請截止日期前十五年內的累積年資計算。
(c) 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應在公務員事務局(網址: http://www.csb.gov.hk) G.F. 340網上申請系統的申請表格(G.F. 340)上「就業詳情」一欄內詳細列明「職位」及「工作性質」。
(d) 具備最少八年但少於十年相關經驗的申請人,只會獲考慮申請助理編輯(英文)一職。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為一年。受聘人或需超時及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政府新聞處的招聘筆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為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須於面試階段提供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為受聘人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間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在適用情況下,受聘人享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將不會少於僱傭條例的規定。
[只接受網上申請]
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遞交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政府新聞處在收到申請表格後,將另行以電郵邀請申請人表明擬申請的職位。
由於邀請及通知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及通知妥為收悉。
為確保能在限期前遞交網上申請,申請人應盡早完成網上申請手續,以免臨近截止日期時,網上系統因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不勝負荷。
以下申請將不獲考慮:
(a) 逾期或資料不全;
(b) 經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表;
(c) 未能在指定表格上提供所需資料;
(d) 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的入職條件;及
(e) 未有回覆電郵向政府新聞處表明擬申請的職位。
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後四個月內仍未獲邀參加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28/05/2026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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